中国体育彩票江苏省手机即开趣味弹珠台游戏规则

  • 发布时间: 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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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财综〔2012〕102号)、《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4〕1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体育彩票江苏省手机即开趣味弹珠台(以下简称趣味弹珠台)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体彩中心)发行和组织销售,由经财政部批准的体育彩票销售机构(以下称相关省级体彩机构)在所辖区域内销售。

第三条 趣味弹珠台采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发行,通过手机客户端方式销售。

第四条 趣味弹珠台实行自愿购买,凡购买该彩票者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规则。

第五条 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或兑付奖金。

 

第二章 投 注

 

第六条  购买趣味弹珠台时,购买者应当首先注册开设投注账户,方可进行投注。单注投注金额为人民币0.5元、1元、2元、3元、5元、10元。单次游戏投注金额不得超过10元。

第七条 在游戏过程中不能追加、修改或取消投注额。游戏完毕后可选择继续投注进行游戏,或退出游戏。

 

第三章 设 奖

 

第八条 趣味弹珠台按销售总额的65%、12%、23%分别计提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

第九条 趣味弹珠台各格子对应奖金规定(以投注1元计算):

格子

(从左至右)

落入弹珠数

设奖

1

3

50

4

3,000

5

100,000

2

3

2

4

10

5

100

3

3

1

4

2

5

10

4

3

0.5

4

1

5

5

5

3

3

4

20

5

200

6

3

30

4

2,000

5

80,000

 

第四章 开 奖

 

第十条 游戏设有5个弹珠和6个格子。

第十一条 游戏开始后,购买者拉动弹簧使弹珠从入口落下,在碰到障碍物后,弹珠随机向左或向右改变方向并继续下落,最终落入下方的格子中。

第十二条 5个弹珠全部落入格子后,游戏结束。

 

第五章 中 奖

 

第十三条 若任意格子获得3个或以上的弹珠,可中得对应奖金。

第十四条 若中奖奖金低于500元(含)时,购买者可以选择参与附加游戏猜弹珠。

第十五条 在附加游戏猜弹珠中,购买者竞猜2个杯子中哪个杯子里有弹珠,若猜中则游戏获胜,购买者可选择获得翻倍奖金或继续竞猜。若猜错则游戏结束,不获得任何奖金。当奖金超过2,000元时,游戏结束,系统自动兑奖。

第十六条 若购买者在游戏中途退出,或因软件硬件故障、通讯线路故障等原因造成未完成游戏的,系统将保留当前游戏进度,购买者可在即日起30天内返回游戏继续进行。如超过30天,系统自动完成当前游戏,若有中奖则奖金计入购买者账户。

第十七条 投注、开奖及中奖信息,以彩票销售系统中心数据机房存储的数据为准。

 

第六章 兑 奖

 

第十八条 单注中奖金额在一万元(含)人民币以下的,于开奖当日由系统自动转至中奖者投注账户中。

第十九条 单注中奖金额超过一万元人民币的,中奖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省级体彩机构指定地点办理兑奖手续。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相关省级体彩机构代扣代缴。兑奖有效期为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