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时期的奏办湖北签捐彩票

  • 发布时间: 2011-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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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0年前后,我国上海等地由洋行代销西班牙在菲律宾发行的“吕宋票”。1889年美国战胜西班牙后,在菲律宾发行的“吕宋票”即被美国取缔。随后,在上海等地发行了“江南筹办义赈”彩票。清朝末年,湖广总督张之洞报请清政府批准,发行了“奏办湖北签捐彩票”,这是我国政府最早批准发行的官方彩票。

 

据资料查证,清朝政府于19019711国代表签订了《辛丑条约》,共12款,内容除丧失主权外,还要赔偿白银4亿5千万两,本息折合白银计9亿8千多万两。于是,清政府将不平等条约的赔款分摊给全国各地,加上推行洋务需要大量资金,面对财政拮据的严重困难,湖广总督张之洞于1901年初上奏清政府批准,开始推行增加捐税的苛政,除“盐斤加厘税”、“加抽土药(国产鸦片)税”外,19022月以后,又在全省城镇“开办房捐、铺捐”和“签捐”等,其中“签捐”即以发行彩票的形式筹款。

 

张之洞于190212月,倡议试办签捐并成立了签捐所,专营签捐彩票业务,并在各司、道、府、州、县建立承销网点。“奏办湖北签捐票”经清政府批准,制定了发行章程,由“签捐所”征收“彩票捐”,并监督发行。

 

 

 

 

江苏省五环彩票博物馆的陈列品中,展示的蓝色的“奏办湖北签捐彩票”及本人收藏的“奏办湖北签捐彩票”在社会上是很难见到的。                    (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