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1999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 发布时间: 200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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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国务院批准发行中国体育彩票40亿元。经统计:全国实际销售399,941万元,筹集公益金总数为121,113万元(含利息收入117万元和弃奖收入634万元)。其中,市、县、区级体育行政部门筹集公益金52,038万元;省级体育行政部门47,526万元;国家体育总局21,5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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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全国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和重视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益金收入已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现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截止到2000年4月底共安排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101,439万元,其中用于全民健身计划为67,903万元,占总支出的66.9%,包括资助开展群众体育活动11,178万元,修建群众体育设施51,923万元,体育扶贫济困4,802万元;用于奥运争光计划为33,535万元占总支出的33.1%,包括弥补大型运动会竞赛经费不足12,303万元,维修体育场馆设施设备21,232万元。 目前全国累计结存体育彩票公益金34,239万元,将继续用于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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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国家体育总局按规定比例提取的公益金中,用于全民健身计划的支出为10,265万元,其中包括捐赠建设全国各地的全民健身工程3,500万元,资助建设全国青少年活动场所2,400万元,补助中、西部地区2,000万元,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实施国民体质监测1,515万元,补助第四届农民运动会、第五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及全国第一届体育大会共850万元;用于奥运争光计划的支出为4,721万元,其中补助第九届全国运动会2,000万元,补助第二十一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1,000万元,备战奥运会维修训练场地1,72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于2000年4月对国家体育总局及所属彩票管理中心1999年度体育彩票发行和公益金提取情况、公益金收缴和支出情况进行了审计,其审计结果表明:彩票中心圆满完成了1999年度40亿元体育彩票发行任务,并按有关规定代收统缴了国家体育总局应提取的公益金。国家体育总局将提取的公益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符合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的有关规定。